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
信息申报办事指南
一、设置依据
《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暂行办法》(渝府发〔2012〕65号)、《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标准》(渝建发〔2012〕85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修订<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标准>的通知》(渝建发〔2015〕71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标准>部分内容的通知》(渝建〔2018〕110号)。
二、受理范围
(一)纳税信息。建筑施工企业当年申报上一年度纳税信息的,在缴清税款后全年内均可向重庆市工程建设政务服务中心4楼11号窗口申报。
(二)奖励信息。建筑施工企业获得科技进步类奖项、产业进步类奖项、工程质量类奖项、安全文明施工类奖项等奖励信息,应在获取有效文件后及时向重庆市工程建设政务服务中心4楼11号窗口申报。(奖项明细详见渝建〔2018〕110号文件附件)
(三)处罚信息。建筑施工企业违法犯罪信息和区(县)级以上监督部门认定的处罚信息,应在获取有效文件后及时向重庆市工程建设政务服务中心4楼11号窗口申报。
三、提交材料
(一)建筑施工企业申报纳税信息应提交以下材料:
1.《建筑施工企业诚信信息纳税申报表》原件一份,按要求填写并加盖企业公章。
2.《完税承诺书》原件一份,按要求填写并加盖企业公章。
3.纳税佐证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企业公章(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二)建筑施工企业申报奖励信息应提交以下材料:
1.《建筑施工企业诚信信息奖励申报表》原件一份,按要求填写并加盖企业公章。
2.认定奖励信息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加盖企业公章(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3.获奖证书或其他证明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企业公章(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建筑施工企业申报奖励范围如下:
1.国家级奖项
(1)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颁奖单位应当为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奖项选送单位应当为重庆市或房建市政类施工相关行业协会;奖项内容应当为符合房屋市政领域发展引导方向的施工技术;自证明文件印发之日起不超过一年。
(2)国家级工法、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布单位应当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相关文件应当在住建部网站或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确认;内容应当为符合房屋市政领域发展引导方向的施工技术;自证明文件印发之日起不超过一年。
(3)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优秀住宅小区金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钢结构金奖、中国安装之星:颁奖单位应当为相应的行业协会;奖项内容应当在官网正式文件中查询确认;获奖项目应当为重庆市范围内房屋市政项目;自证明文件印发之日起不超过一年。
(4)部级安全标准示范工地:表彰文件应当为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安装分会发布的《关于发布xx年在全国范围组织学习交流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名单的通知》,并经市住建委通报。
2.市级奖项
(1)重庆市科学技术进步奖:颁奖单位应当为重庆市人民政府;奖项内容应当为房屋市政领域发展引导方向的施工技术;自证明文件印发之日起不超过一年。
(2)市级工法、地方标准、重庆市建设行业技能竞赛一、二、三等级、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市政府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表扬、市住房城乡建委通报表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优秀、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建设等内容由经市住建委签批到中心进行统一加分,无需企业申报。
(三)建筑施工企业申报处罚信息应提交以下材料:
1.《建筑施工企业诚信信息处罚申报表》原件一份,按要求填写并加盖企业公章。
2.认定处罚信息的法定文书复印件一份,加盖企业公章(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3.其他证明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企业公章(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四、办理流程
建筑施工企业自行申报的企业通常行为信息,施工企业诚信登记窗口对企业提交材料进行形式性审查,对形式不符的,一次性告知须补正的相关内容。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应在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送相关部门核查。相关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书面核查意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在收到书面核查意见当日内,按评价标准实施评价并纳入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系统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企业通常行为评价自公示结束的次日起生效。
五、注意事项
(一)建筑施工企业应积极主动如实申报诚信信息。建筑施工企业主动申报奖励信息的,按评价标准实施评价;应由建筑施工企业申报的奖励信息未申报的,不予评价。
(二)建筑施工企业诚信信息申报相关表格、《完税承诺书》、《企业纳税信息汇总表》等申报资料可在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网(网址:http://183.66.171.78:8011/cxindex.aspx)下载。
办理窗口:重庆市渝中区两路口街道长江一路58号重庆市工程建设政务服务中心4楼1-8号住建行业管理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63672121、63676396。
六、办公地址和时间
1.办事大厅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两路口街道长江一路58号重庆市工程建设政务服务中心4楼1-8号住建行业管理综合窗口。
2.交通方式:乘坐118路,138路,268路,299路,403路,411路,413路,416路,421路,462路,466路,476路,818路,819路,871路,873路,0492路,0493路公交车在“鹅岭站”下;乘坐轨道交通一号线在“鹅岭”下。
3.办事大厅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